乙肝药物不良反应致身高缩水8厘米案一审结束,法院最后这样判


▲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第3次到场声援


历时两年多时间,亿友公益3次到场声援的乙肝药物不良案终于结案,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3日作出判决,三被告之一广州花都区人民医院对原告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另两位被告方葛兰素史克及天津药业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当事人供图)


案情回顾

2008年-2011年期间,重庆战友冉金发因乙肝在花都区人民医院就诊,先后服用阿德福韦酯(代丁),以及阿德福韦酯(贺维力)。


从2010年10月起,冉金发出现双肩痛、腰痛、膝关节、髋关节痛伴双下肢无力,在多家医院检查未查明原因。


直到2011年8月,冉金发在广东省人民医院确诊为肾小管疾病(范可尼综合征)、骨质疏松。而他的身高,竟然由原来的 1.71 米变为 1.63 米。


由此,怀疑长期服用乙肝抗病毒药物阿德福韦酯,导致自己身高变矮 8 厘米,于是,冉金发将三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经济赔偿,约人民币48万。


冉金发认为,开药的医院和药企,均未尽告知风险的义务,应该为此承担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2017年10月18日,案件将进行第五次审理。由于没有鉴定报告,花都法院院长亲自审理。


案情曲折法院如何判决?

从冉金发提供的判决书上看到,法院认为,原告出现的肾小管酸中毒、范可尼综合征、骨软化等症状与原告服用阿德福韦酯存在密切的关联性,原告的损害与服用阿德福韦酯(代丁、贺维力)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还认为,本案原告的损害后果并非阿德福韦酯(代丁、贺维力)产品缺陷所致,而是属于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


法院还认为,花都区人民医院在诊疗活动中未按照药品说明书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定期的、针对性的肾功能检查,违反了谨慎的注意的义务,具有过失。


对于法院判决结果,冉金发认为过低了,此外药企的责任也没有最终认定。”冉金发表示,对于是否上诉,还在考虑中,“毕竟有司法成本”。


2015版《指南》编委采纳亿友公益建议

此案首次开庭时间是2015年底,也是新版中国《慢性乙肝防治指南》(2015年版)即将定稿前,亿友公益了解到指南中并没有提到药物不良反应,撰写建议书给编委并且得到采纳,在此案最后一次开庭审理时原告用来作为补充证据。


▲亿友公益呼吁关注乙肝药物不良反应


冉金发这一路走来,并不容易,不仅人力、物力、财力受到了极大损失,身心也备受煎熬。


不过,冉金发认为自己的案件很有价值,经过媒体大量报道,乙肝群体和乙肝药物不良反应事实得到了社会关注,也带来了一定改变。


基于此,亿友公益提醒正在服用抗病毒药物的战友,在治疗的过程中,要与医生做必要的、充分的沟通,首选一线抗病毒药物,定期做好随访,历来体检单子应该整理保存好,如出现药物不良反应要在第一时间向医生报告,以防止不良反应带来的严重后果。


(亿友公益致力保护乙肝战友隐私,公布出镜人员相片前均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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