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查可私密项目?公民隐私绝不能随意裸奔!


最近新闻媒体报道,深圳某体检机构擅自在女幼师健康证明上标志私密信息涉嫌泄露个人隐私,当事人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均未得到满意结果,最后不得不寻求新闻媒体曝光。


截图来自网络新闻报道


此事被媒体报道引发网友关注,“隐私保护”一度成为热搜词,网友比较关注的主要有两点,一是体检机构的检测边界,什么项目可以查什么项目不能查?二是作为文明效率代表的深圳市,有关部门的监管能力为何如此拉垮?


隐私安全关系着每一位公民的彻身利益,如果公民隐私被非法公开于众,受害人如同裸奔在大街上,造成受害者“社死”。在众多受害群体当中,乙肝携带者便是其中一个群体。


2023年,我们曾收到深圳市乙肝网友反映,在宝安某体检机构做托幼教行业健康证明发现,体检项目包括有国家禁止检测的“乙肝项目”,体检健康证明要上报单位去,上报也就意味受检者的信息会被单位领导所知晓,结果可能会导致乙肝携带者被单位排斥甚至直接辞退。


健康证查私密项目未追究,是监管部门拉垮?还是故意放任?  (1).png

图片来自网络


按政策,乙肝早在2010年已被国家卫生、教育和人社部列入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入学和就业体检中禁止检测,包括健康证体检。同时明确乙肝携带者不得从事的岗位仅是特警和血站这两个,其他行业均未限制,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幼教、食品、公共服务等行业。


我们就宝安某体检机构幼教行业健康证体检擅自的问题致信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回复某体检机构沿用的是旧表格所导致,整改后改用新表格,实验室保留乙肝项目检测,群众可自愿选择。



事后,当事人再到该体检机构求证发现,健康证体检表格上没有乙肝项目,但是工作人员会提前在健康证明体检表格上盖上“本人体检要求加做乙肝两对半项目签字确认”。这种操作,表面看似自愿,但实际上和强制无两样,一种咄咄逼人的架势让人感觉很不适。



针对宝安区某体检机构幼教健康证明表提前加盖“签字自愿查乙肝”红印章的做法,我们尚不清楚是该体检机构自己所为,还是有关部门不知情?6月2日,我们向深圳有关部门申请公开相关法律依据及规范性文件,一探究竟。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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