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山东菏泽巨野县一家长收到两条来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群发短信通知,内容是:本镇有乙肝携带者!请某某查乙肝抗体,乙肝病传染性强,请今明两天到某某卫生院检测,强加接种乙肝疫苗,价格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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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焦虑”
家长看到短信内容表示反感不适。
这是一条医疗机构向社区居民宣传筛查乙肝的短信通知。从出发点来看没有错,但是短信内容确实有问题,“本镇有乙肝携带者!”“乙肝病传染性强”等描述内容过于夸大,会让人在潜意识里觉得乙肝携带者就是危害社会的“全民公敌”,对于乙肝携带者不仅有歧视之嫌,对于公众也有较大误导性,似乎在暗示公众:最好离TA们远一点。
此信息属于群发,覆盖的居民人数数以万计,影响力可想而知。当下社会对于乙肝携带者的包容度不高,无论是工作就业,还是谈婚论嫁,很难被社会公众理解和接纳。该医疗机构此番操作,无疑是在火上浇油,加深社会公众对乙肝群体的误解。
2006年9月,前卫生部发布《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对“共餐吃饭传播乙肝”“体液传播乙肝”等等民间错误观点进行纠正: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
原则上,凡是涉医疗宣传的信息内容均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方能发布,我们尚不清楚是该医疗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误?还是有关部门领导未严格把关所致?以共同达到某种目的?
我们认为医疗机构有需要向公众澄清说明,以消除负面影响。我们将通过视频向山东卫生监管部门喊话,请相关领导出来走两步。敬请大家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