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收到反映,2025年某知名大学招生食品,学前,航海等多项专业明确拒录乙肝携带者学生,涉嫌乙肝入学歧视。
我们通过某大学官网了解到,2025年1月26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第二章第6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大连海洋大学招生体检通知(2025年)

(大连海洋大学招生体检通知(2025年)https://zsjy.dlou.edu.cn/2025/0126/c8615a186213/page.htm)。
我们发现,某大学招生体检所引用有关依据是200年的政策。事实上国家在关部门在2010年已出台通知取消了食品、学前教育等专业乙肝限制。某大学现在继续引用已取消的政策文件,是一种开历史倒车行为,已涉嫌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涉嫌歧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有失社会公平。
一、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明确取消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和食品有关专业乙肝限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取消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二、《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明确乙肝不属于有碍食品的疾病范围,乙肝携带者可以办理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相关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https://www.gov.cn/zhengce/2015-04/25/content_2853643.htm)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有6种疾病:1、霍乱 ;2、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伤寒和副伤寒;4、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5、活动性肺结核;6、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乙肝并不在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范围内。
国家卫健委还特别对于乙肝作出详细解读: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有: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接触传播。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就餐等无血液暴露的行为,不会传播上述疾病。我委高度重视保护人民群众入学、就业等合法权益,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上述通知明确要求,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除特殊规定外,不得强制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按照《通知》要求,《目录》也不应包括乙肝。
(http://www.nhc.gov.cn/zwgk/jdjd/201607/afbfa49ec8ac4b7786221b4cf66a3bae.shtml)
三、除了不能从事特警职业,血站岗位、民航飞行员保留乙肝项目检测,其他职业均未限制乙肝
除了特警、血站较特殊岗位之外,其他职业行业均无限制乙肝,包括学前教育、航海技术。民航飞行员保留乙肝项目检测,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抗原携带者也不影响从事飞行相关技术工作岗位。
为了维护广大乙肝抗原携带者平等入学和就业相关益友,倡导社会平等入学和就业良好氛围环境,我们请求教育部对某大学招生涉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问题进行调查、责令被举报人及时纠正,消除不良影响。

为了维护广大乙肝抗原携带者平等入学和就业权利,倡导社会平等入学和就业良好氛围环境,我们请求教育部对某大学招生涉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问题进行调查、责令被举报人及时纠正,消除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