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我们向国家疾控局、卫生两部门寄出联名建议信。8月30日,我们在国家疾控局官方网站以留言方式将建议信提交。
——事件回顾——
9月4日,国家疾控局在官网答复我们,全文如下:
关于答复内容,小益为大家梳理一下重点:疾控行政部门尚无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详见上面图片标志点4);特别强调充分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的权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不得歧视(详见上面图片标志点1);传染病感染者身份信息由疾控、医疗相关执行职务人员依法报告,也就是要上报确诊者信息(详见上面图片标志点2);传染病感染者身份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保密管理、学校、用人单位、婚姻登记等机构和个人无法随意通过居民身份证查询个人健康信息(详见上面图片标志点3);泄露传染病患者身份信息人员要被依法追责(详见上面图片标志点5)。
综上:答复内容也有回应到劳务用工就业体检筛查乙肝问题:要关心、关爱病毒性肝炎患者和感染者,不得歧视,特别强调充分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的权利。这点可以明确。但至于“多病共检”系统是怎样运作的?什么时候正式开始?如何筛查?是否关联身份证的问题尚无明确且存在疑问:疾控部门如何保证传染病感染者在就医时不受到歧视及隐私信息安全?
贵州、湖北和江苏曝乙肝检测被泄露、重复检测、被医生歧视问题
9月1日,我们查询到,疾控部门已在今年6月份开始在北京、浙江、山东和湖北等地开始试行“多病共检”方案。贵州、湖北和江苏三地曝乙肝检测被泄露、重复检测、被医生歧视问题,目前尚未确定是否与“多病共检”方案推进有关。
在9月10日,我们收到贵州贵阳乙肝网友反映:4月份时在医院检测时被记录乙肝信息。6月份去医院看眼科,结果因乙肝信息受到眼科医生的歧视,医生不愿为其做手术。
贵阳网友通过网络向我们反映
9月12日,我们收到湖北大冶乙肝网友反映,9月12日到医院检查乙肝,被要求要拍照留底,最后健康信息还要被医疗机构通报到村里。
湖北网友通过网络向我们反映
9月16日,我们收到江苏网友反映,在8月底因要住院做手术,在入院到出院期间,前前后后被医生要求抽血检测乙肝三次。网友怀疑自己乙肝信息被关联身份证向医生求证,医生说是监测追踪需要。
江苏网友通过网络向我们反映
目前尚未确定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但我们认为个人健康信息关联身份证存在较大风险,大家要提高警惕。下一步我们考虑向当地疾控及卫生部门反映情况。
现在我们向社会公开征集疾控部门“多病共检”有关信息,大家可能通过私信我或者评论区留言,我们将继续保持跟进。如大家有自己对此有看法或建议也可留在评论区。
我们倡导保护乙肝人群隐私安全,反对违规检测,拒绝被标签化、拒绝入学、就业歧视。若网友在入学或就业体检中被要求检测乙肝或者个人健康隐私信息被泄露,请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反映或与联系我们求助,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