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弥勒市教体局行政起诉案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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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20247月,我们发现弥勒市教体局教师招聘涉嫌违规检测乙肝项目有关问题后,我们曾多次写信给有关部门写信反映,希望能促进弥勒教体局纠正行为和态度,但结果也未能如愿,无奈之下,我们向有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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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时间轴:


2025年2月22日,我们正式向弥勒市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

2025年2月24日,弥勒市人民法院审核未予通过,审核意见是行政案件集中由开远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2025年2月24日下午,我们向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


案情最新进展:


2025年3月11日下午,我们收到了开远铁路运输法院的裁定书,对于我们起诉弥勒市教体局教师招聘涉嫌乙肝就业歧视及行政不作为相关问题未予立案,理由是我们提起的行政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十项之规定。



简而言之,我们不是当时参加弥勒教体局2024选调教师的当事人,即不属于行政相对人,故未符合行政起诉立案条件。


在出裁定书前,法院工作人员也提前通过电话向我们解释原因对于我们的公益行动表示认可,后期也会考虑向被起诉人提出一些司法建议。对此,我们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我们下一步或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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